抖音小说 - 言情小说 - 我的世界从此多了一个你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我们一个学校的。”

    我将信将疑。

    他补充了一句。

    “那时候你也常常去图书馆,常常打扰我的工作。”

    人的记忆也许也像是一个巨大的图书馆,远去的、陈旧的、被丢弃的记忆都放在偏僻的一个个小屋子,拉上厚重的绒布窗帘,锁了沉重的木门,渐渐落灰,鼠咬虫蛀。忽然有一天,不知哪里来的一只手“唰”地一下点亮了灯。

    哦。原来是他。

    我竟然忘了他。

    大学的时候,我的周末常常在图书馆度过。

    那时候更好,可以带着自己的包、自己的小零食、自己的笔记本在图书馆的阅览室呆一整天,又安静又自在。

    但是呆久之后,慢慢就会失去目标,满书架的书你已经挑过你最喜欢的,然后就茫然不知道挑哪些了。于是我无师自通地开始挑选那些“别人挑过”的书,这个道理就和迷信某宝最高销量一样。

    我们学校图书馆还书流程是这样的——学生把书给前台管理员们,管理员把书垒在小书架上,小书架带着滑轮,然后来图书馆勤工俭学的学生就负责干体力活,推着小书架到各个楼层,按照编号把书放回书架。

    于是,我就在他们推着小书架进来之后,霸在小书架边,把这些书再挑一遍。

    这种行为其实略讨厌——打乱了书籍摆放顺序,又耽误了他们的工作时间。

    我也收到过嫌弃的白眼和叹气。可能是平常太乖太循规蹈矩的生活也有点闷,我竟然在这其中生出了乐趣。

    大概,有时候总想做点小坏事,也是人的劣根性。

    但是有一个人,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他要是被我拦截了,既不生气也不着急,他就自己也找一本书,靠着墙,静静地看书。

    他让我觉得惊奇。

    惊奇又有趣。

    那时候图书馆窗子很大,窗外就是一小片树木,再远一些就是足球场,一片静谧的绿荫之后就是穿着五彩绚丽的人群。

    那时候常常都是阳光明媚的天气,我们两个不认识的人,就各坐在窗台上,慢悠悠地翻书。那时候的时光都像只温柔的猫,踮着脚,翘着尾巴,不慌不忙地从人的肩头踩过。

    室友阿朝没多久就发现了我这点小心情。

    她跟着我去图书馆,偷偷瞄他。

    既小心翼翼,又带着明显的做贼心虚。

    我被她气坏了,但更让我生气的是,她偷偷去要了他的联系电话,还自信满满地笃定他对我有意思。

    那之后,我就不那么常去图书馆了。

    我或许对他有些好感,但我并没有想要和他有任何牵扯。

    没想到,居然这么久以后,在另一个图书馆,我又遇见了他。

    可我竟然已经忘了他。

    我结结巴巴地说,不好意思,没认出来。

    然后,几乎,落荒而逃。

    我说几乎的意思就是我的行为完完全全就是落荒而逃。

    但是我的脑子里,除了挤得满满当当的羞耻和尴尬之外,还有一点点空隙写着心悸。

    其实作为一个长期单身的人,我偶尔也会看看网上各路人马做的“单身人群分析报告”,这些东西,基本上把人分门别类,好像物品一样摆在不同的架子上。

    但我在哪个架子上?我无法坦然恋爱的原因是什么?

    和旧时光一同重现的还有那时候未曾宣之于口的暧昧情愫。喜欢,其实从未停止,但是,在一起,却始终不曾成为必要。

    回家之后我翻箱倒柜找出大学时候的旧书。

    当年阿朝要了他的名字和电话写在纸条上夹在了书本里。我找得满身灰才想起上次搬家的时候,卖了一些纸壳和旧书本。大约是那时候一起混着卖掉了吧?

    我茫茫然若有所失,又觉得大松了一口气。

    然而,过了这个月,书到期,到底是要去图书馆还书的。

    又遇见他。

    我还了书。

    然后转头就飞快地上了楼,取消了这张借书卡。

    下楼梯,他却在最后一阶等我。

    我跟他错身而过。

    他问:“你到底是怕我,还是喜欢我?”

    喜欢和怕有什么差别?都是想这个人来就心悸。

    何况,我这人最爱自己,谈恋爱却是要爱实实在在的一个别人。

    别人!意味着多少不可捉摸的风险。

    简直是把刀递到对方手上,还要去拥抱他。

    但是这样软弱的蠢话如果说出了口,我就像是有被害妄想症了。连我自己都知道这是妄想。

    我硬着头皮冷笑:“我干吗要怕你?”

    “那就一起吃个饭吧,校友。”

    吃饭的地方就在我常常光顾的栗子店旁边。

    好记性的老板娘一看见我就说:“一斤栗子?”

    仿佛我的名字就叫作一斤栗子似的。

    我冏得要死。

    他倒是点点头和老板娘说,吃了饭再来买。

    菜上了桌。

    他点了话梅排骨,白灼菜心,酸菜鱼汤,土豆牛腩。

    我们默默地吃饭,间或说几句话,只是周到,不过分热络。

    吃完饭出来,他果然给我买了栗子。

    他送我到公交站牌下,问我:“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和手机号码了吗?”

    我低声报给他。

    他记下来,把栗子递给我。

    等他走远了,我才想起,其实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那张写着他名字和电话号码的纸条,被我无视和丢弃了。

    我站在风里,想,我们根本还没有在一起,但我却已经开始想念你,多么可怕。

    回家以后,我收到了陌生号码的短信。

    没头没尾地问我:到家了没?

    我还没来得及回复,第二条短信接踵而至:我是蒙达。我猜你也忘了我叫什么吧。这次一定记住了。

    我捧着手机,忽然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只能把头蒙在被子里。

    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看穿你,是一件这么有趣的事情吗?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想,好像也不是太坏。

    我虽不再去图书馆,但我却还是时不时和他见面。他只周六休息,我们就偶尔周六见一面。我们聊天,说一些琐碎的小事情,最近的有趣见闻,各自的休闲喜好,偶尔的烦恼和郁卒。

    但相顾无言的窘境还是渐渐变多。

    我这时候才后悔起来。真应该多多和男生聊天,练练手的,哪怕是和我表哥小弟聊天也可以啊。果然,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需要练习的。

    我还在神游,想要如何临阵磨枪,找到下一回见面聊天的诀窍。他却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去同学聚会。

    “大学室友聚会,大家都说有家属一定带家属,你要不要跟我去?”

    我心猛地一跳,看到了这段关系的警戒线。

    据说人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