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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我也太不争气了,怎么这么好杀!

    二十六.

    刚吃半饱,我的闹钟没点眼力见儿地大吵大闹起来,三点半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嗖一下,一晃就过,非常烦人。

    林朝诀筷子不停,说:“我定的四点钟的,来得及,再吃几口。”

    “你也定闹钟了?”这么默契吗?

    “嗯,怕乐不思蜀就坏事儿了。”

    我晃晃腿,抑制不住的心花怒放和同样抑制不住的心烦意乱杂糅成一团,越发觉得这个林朝诀简直就是个王八蛋。而我也好不到哪儿去,得知他会当我邻居一整年,直到我高考毕业之后,我作为人类最劣质的品行——贪得无厌,就再度蠢蠢欲动,迫切地想要剖开他。

    “想什么呢?”林朝诀问我。

    是看我握着餐刀死盯着他,怪恐怖的吧?

    “我还是想知道,”我给自己开脱,这不是贪得无厌而是单纯的好奇心,“你显然不差钱,为什么要来筒子楼里住?你上回说‘说来话长’,那你长话短说。”

    林朝诀顿了一下,慢慢嚼完牛排才摇摇头:“是真的说来话长,以后再告诉你吧。”

    “你杀人放火了?”我不甘心地立刻追问。

    林朝诀笑笑:“没。”

    “逃税躲债?”

    “也没。”

    “被医闹?”这个好像很合理。

    但林朝诀拄着下巴,已经从答题状态变成了看我还能问出什么花儿来的看戏状态,特别招人恨,我耐心耗尽:“到底!”

    他轻叹一口:“以后一定告诉你。”

    我浮躁得不得了,有种挫败感,还不得不妥协:“这么神秘... ...那你会像之前突然出现一样,不打招呼又突然消失吗?”

    “不会。”林朝诀毫无犹豫,温柔又坚定地给我吃下一颗定心丸。

    可他随即话锋一转,杀我个措手不及:“我倒是比较担心你,毕竟一声不吭就跑路的,是谁啊?”

    ... ...是我。

    我感觉自己真的被林朝诀杀死了,心跳过快而亡,且每天都要被他翻来覆去杀个好几遍。

    要大命。

    我也太不争气了,怎么这么好杀!

    “我会好好还钱的。”我小声道,气焰尽消,又想起他说还多还少全看我表现,于是再加一句,“我会好好表现的。”

    得意死林朝诀算了,他叼着笑“嗯”一声,催我道:“快吃吧。”

    下午四点过十分,暴雨暂歇,暮色茫茫。

    要退房了。

    林朝诀没让我自己撑拐杖,他一路把我抱进电梯,又抱出伯温。刚离开旋转大门,他的手机响了,我擅自往他衣兜儿里摸,看到来电显示:凌儿。

    “接么?”我一边问一边滑动接听,再举到林朝诀耳边,明目张胆地凑近偷听。

    林朝诀瞧着我笑,对那边道:“喂?”

    “这不是刚闲下来,才看到伯温给我发消息了。”

    “我用的。”

    “是么,你什么时候改名叫裴晴了?”

    我:“... ...”好没脸。

    来到站台,林朝诀把我放到休息椅上,他拿过手机一改说笑的口吻,认真道:“说起来,还有个忙想请你家伊晓帮一下。”

    距离远了,我听不到凌霈泽的回答,也不明所以,一小?云泞市第一小学吗?凌霈泽家里不仅有公司,还涉及教育行业?林朝诀又是在寻求什么帮助?

    “这周吧,具体时间还没有定,我再联系你。”

    “筒子楼里人多眼杂,嘴也碎,还是约在外面见吧。”

    “曲奇酒吧?可以。”

    “还有,”林朝诀看向我,眼里重新浮出笑意,“到时把旺仔带着,他也喜欢小狗。”

    电话挂断,我吃饱喝足的大脑飞速运转,吃惊地瞪着林朝诀,先把谜语的重点破解:“伊晓是什么?”

    “是人,”林朝诀失笑,“凌儿的男朋友。”

    好的,我几乎已经明白林朝诀的意图:“你要伊晓假扮我?”

    “嗯,省的你花钱还不一定能找得到靠谱的。”

    这是我的复仇行动第二步:找人假扮我,制造我的不在场证明。

    第一步是:林朝诀再陪我演一场戏,以我近亲表哥的身份成为我的监护人,演给班主任和全校师生看。

    我在饭桌上已经把针对周倍加的复仇计划全盘托出。当时林朝诀没有表态,而我提着心,怕他出言劝我、阻止我,毕竟这个计划血淋淋,一不小心就会吃不了兜着走。

    我告诉他:“我需要找一个和我身形差不多的人,在周倍加遇害的时候出现在有监控的地方,以防他之后疯狗咬人就说是我动的手,我没法自证清白。”

    林朝诀问我:“怎么找?”

    “花钱找,有钱能使鬼推磨。”我琢磨道,“具体还没有想好,大概就是找一个高中生,让他穿着我的衣服去某个地方晃一晃。超市不行,光线太明亮,最好是十字路口那种,要戴着帽子和口罩,万一警察来盘问,我就说我那天感冒了。”

    林朝诀凝神听着,似乎不太认同,他说:“先不急,我帮你一起想一想。”

    从伯温搭乘的士回到筒子楼,我的心情变得不好了。

    快乐离我远去,虽然就远到一墙之隔。

    ... ...这样不行,我也太黏人了。

    我爷爷还没有回来,不过看时间也快了,大概半小时吧。

    林朝诀回去换居家服了,我也要换,好营造出一种我们早就乖乖待家的假象。

    少了石膏碍事,我的裤脚终于不必再挽起来。我看到自己的小腿肚儿上还挂着两口牙齿印,林朝诀咬的,那种电流游走全身的痛和痒直叫我脊椎发麻。

    我摸了摸它们,心魂摇荡,又放下裤腿儿把它们遮掩起来。

    我会回味很久。

    伯温这一场情事,我会揣在心窝里,回味一辈子那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