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小说 - 历史小说 - 他的野丫头在线阅读 - 第2节

第2节

    唐若瑾赧然:“不是,是这庄子上的人都叫我小姐,我只知道自己叫唐若瑾,但不知道是哪两个字。”

    宋逸成心里突然有些难受,她是四岁的时候送到庄子上来的,当时,连个mama或者丫鬟都没有,就把这么小个孩子直接放到庄子上了,幸亏这庄子是她亡母的陪嫁,庄子里的人都很忠心,她才能平安地长大。一直到现在,她已经十四岁了,她父亲从来没有看过她,她也从来没有回过唐府,竟然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清楚。

    他拉过她的手,在她的手心里写下两个字:“若瑾。”

    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腹带着薄茧,一下下划过掌心,痒痒的。

    “果然是瑾瑜的瑾。”

    “唐大小姐还识字?”他的属下也查到了她识字,她十一岁的时候开始教附近的小伙伴们识字,可是,最奇怪的是,没人知道她是怎么识字的,除非她四岁来到庄子的时候就认得很多字了,而且一直到十一岁都没有忘记。

    “略识得几个字,以后,私下里,你称呼我若瑾吧。”叫唐大小姐好别扭,既然定亲了,称呼稍微亲近些也没什么吧。

    “好,若瑾。”宋逸成从善如流。

    “真乖。”唐若瑾不吝夸奖。

    宋逸成:“……”

    “那个,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宋逸成,以后,特许你直接称呼我的名字。”

    “哦,宋逸成,逸成。”唐若瑾轻声念了一遍。

    “好孩子。”宋逸成还给她一个夸奖。

    第3章 未婚夫君

    莫名其妙就定亲了,唐若瑾觉得这个世界有些玄幻。

    宋逸成没觉得玄幻,他已经二十岁了,成亲早的男人二十岁孩子都能跑了,与其将自己的婚事交给那个处心积虑的继母,给他定下一个外表花团锦簇实则不知道有什么隐患的亲事,还不如他尽快自己定下来,至少不会是那个继母的陷阱,至少是他自己中意的人。

    他有了这个念头,京都的闺秀多少也了解了一下,他本来想着,反正都一样,就挑一个家世寻常、大方得体的罢了,没想到,在他濒临死亡陷入绝望的时候,遇到了眼前这个小姑娘,她将他推出了冰冷绝望的水底。

    她很善良,肯三次下水救他这个完全陌生的人;她很可爱,听说他是庆国公府的世子反而踩了他一脚跑了;她很可怜,生母早逝,父亲冷漠,与他的境况十分相似,让他有一种同病相怜之感;当然,她也很好看,尤其是那双眼睛,清澈又灵动……

    也许是因为自幼在庄子上长大,她身上的气质与京都的闺秀很不同,也许有人会说她不够端方得体、温婉贤淑,也许有人会说她自幼失怙、缺乏教导,丧母长女不可娶,但她却是他目前为止唯一动心的人,如果非要和人成亲,他希望是她。

    只是,此时那双灵动的眼睛有些呆呆的,似乎被这突如其来的定亲弄晕了,宋逸成看看她,觉得有些事还是要提前知会她:“若瑾,我估计这两天就会有人来接你回唐府的。”她和自己定了亲,唐府也不可能再让她待在庄子上了。

    唐若瑾眨眨眼睛:“是因为和你定亲了?我并不想回去,在这庄子上我很开心。”唐府她不了解,不过和国公府世子定亲,对唐府来说应该不是小事,确实可能会把她接回去。但是,那个唐府,根本就是个陌生的地方,她在这个庄子上生活了三年,更熟悉和喜欢这里。

    宋逸成早就料到她会这样想:“若瑾,你是唐府的大小姐,这本来就是你的身份,不管你愿不愿意,不管你有没有在唐府住过,在世人眼里,唐府就是你的家,唐府众人就是你的家人。若瑾,回到唐府去了解一下吧。如果若瑾实在不喜欢,我们早些成亲,我把你接到国公府去,好不好?”

    唐若瑾迟疑地点点头。

    宋逸成又道:“外面屋里的两个人,一个是魏mama,一个是以琪,她会些粗浅的功夫,以后你出门的时候把她带在身边。”

    “她们两个都是来服侍我的?”

    “嗯,魏mama可以帮你打理身边的事务。若瑾,你从未回过唐府,这两天让魏mama教你一些礼仪。”小姑娘从小在庄子上长大,对于人情礼仪可能什么都不懂,别到时候被人笑话,引得她心里不快。

    “可是,我这里没有地方安置她们……”

    “无妨,魏mama先到这罗汉床上歇息,以琪就守在外面的屋子。”她在这里也住不了一两天了,不然,他倒是可以给她盖个更大的院子出来。“若瑾,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都告诉我,我会帮你的。”

    唐若瑾摇摇头:“你已经安排得很周到了,谢谢你。”连mama和丫鬟都给她准备好了,只是此刻她还不知道,宋逸成送给她的魏mama和以琪两人,是什么样的精英人士。

    宋逸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若瑾不必跟我客气,我可是你的未婚夫君。”

    看着眼前的美男一本正经地说着‘未婚夫君’,唐若瑾的脸不争气地红了。

    宋逸成眼尖地发现她脸上泛起的粉红,不由得好笑,这个小丫头也太容易害羞了吧,只是说到未婚夫君她就脸红,那要是将来……不过,她还真是好看,五官精致,尤其那黑幽幽的瞳仁,像一汪清澈的潭水,看人的时候无比纯真,偏偏眼尾微微上挑,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魅惑。这两种矛盾的感觉糅在一起,让人总是想把她看得更清楚些。嗯,要是让魏mama把她养白些……

    宋逸成及时制止自己放飞的思维,站起身来:“若瑾,我先走了,你有什么难事,就告诉以琪,让她给我传话。有空的时候,我会去唐府看你的。”

    唐若瑾起身送他,站起来才发现,他的身材高大,她也不算矮了,可是只到他的肩膀处。一身普通的墨色锦袍,遮住了他妖冶的气质,却显得更加挺拔俊美。老天这是为了补偿她么,掉下个美夫君来?

    跟在宋逸成的身后,唐若瑾发现院子里的两列侍卫依旧站得笔直,个个都像标枪一样。她这院子极窄小,侍卫都尽量靠两边站,一枝开得正好的黄色雏菊被一个侍卫踩断了。

    宋逸成看她的眉头轻蹙,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甲四见唐大小姐盯着他的脚下皱眉,主子也看着他的脚,他身体没有乱动,眼睛往下瞥,见自己踩断了墙根的花,不知怎么想的,弯腰将断了的黄花捡了起来。见同伴们都瞪大眼睛盯着他,唐大小姐也看着他手中的花,脑子一抽,将黄花递了过去。

    唐若瑾顺手接过来,站到他面前:“低头。”

    甲四不明所以,见主子没有说话,顺从地弯腰低头。

    唐若瑾将娇嫩的黄色雏菊插在他的发间:“你踩断的你戴着,踩花——侍卫。”

    甲四直起身,同伴们都面红耳赤,个个极力憋着笑,甲五忍得辛苦,肩膀轻轻抖动。他的心里不由升起一阵不详的预感,踩花侍卫,估计可能大概也许要成为他的外号了。他露出最可怜的神情,眼巴巴地向自家主子看过去。

    宋逸成轻咳一声:“三日内不许摘下来。”穿过两列侍卫,向院外走去。甲四无比哀怨地看着自家主子,拿属下做人情讨好未婚妻的主子不是一个好主子!六个侍卫紧随宋逸成之后,依旧笔挺,只是仔细看就会发现,有些人的身子在轻轻抖动。

    等他们一出去,罗婶立刻顺着墙根溜了进来:“小姐,他们没有为难你吧?”

    “没有,罗婶,我——”唐若瑾有些不舍,“我过两天就要回唐府了。”

    “回唐府?他是唐府的人?”铁牛的大嗓门在外面响起。

    唐若瑾干脆拉着罗婶,去了他们的院子,罗老汉也从地里赶回来了,正在院子里转圈。

    “刚才那个人是庆国公世子,他说他去唐府提亲了,父亲已经答应了他,估计这两天唐府就会派人来接我了。”

    罗婶一拍大腿:“庆国公世子?!这是好事啊,咱们小姐这么好,就得嫁个这么好看的男人才行。小姐又好看,又识字……”说着说着,她的眼圈红了,小姐从四岁来到这个庄子,娇娇软软的一个小人,是她一手照看大的,虽说是小主子,其实她是当自己女儿看待的,没想到说走就要走了。

    罗老汉瞪她:“你这是做什么,小姐年龄大了,本来就要回去嫁人的。”

    铁牛的眼睛也有些红:“小姐,你还回来吗?”

    “得空能回来一趟,估计不能长住的。”其实,她想把铁牛带去,不过,这得等她熟悉了唐府的情形再说。

    罗婶猛地站起来:“我得收拾些干菜,小姐爱吃我晾的萝卜干和豇豆干,我给小姐多包些。”罗老汉扭头嘱咐她:“还有腌的咸鸭蛋,小姐爱吃,别忘了。”

    唐若瑾心中不舍,“罗婶,不用太多,瞅空子我就又来了。罗叔,你也别太辛苦了,地里的活都让佃户去做,你就看着就行。”

    罗老汉点头:“哎哎,小姐不用担心我。倒是小姐,这么多年都没有回过唐府,乍一回去,肯定不能习惯,小姐要吃苦了。”

    唐若瑾知道他担心什么:“没事的,世子留给我一个mama一个丫鬟,她们跟我一起去唐府。”

    “那就好,那就好,小姐遇事要多忍让。我……我去地里看看。”罗老汉站起身出去了,唐若瑾看见他的眼睛也红了。

    “小姐,你别难过,就算你回不来,我也会去城里看你的。”铁牛安慰她。

    “铁牛,我教给你的字你别忘了。过段时间,等我能安排了,我想让你也去城里,将来做个管事什么的。”

    “好。”铁牛拍拍胸膛,“我给小姐做管事,保管不让小姐费心。”

    宋逸成预计的没错,第二天,唐府就来人了。

    第4章 唐府女眷

    坐在马车上,住了三年的庄子在她的眼中越来越小,唐若瑾叹了口气,从此,她不再是庄子上无忧无虑的野丫头,而是唐家大小姐唐若瑾了。

    马车辚辚辘辘行了半日方才进城,唐若瑾轻轻掀开车帘的一角,打量着街道。

    她们可能走的是主街道,路上铺着青石板,整齐干净。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店铺,有卖布料绸缎的,有卖胭脂水粉的,有卖笔墨纸砚的,有卖珠宝首饰的,也有书店、酒楼、当铺、药铺、绣铺等等,很是繁华热闹。街上人很多,也有结伴逛街的女子,后面跟着丫鬟。

    唐若瑾满意地点点头,很好,看来这城里的闺阁女子也可以出门的。

    又过了大约小半个时辰,马车进了一个幽静的巷子,巷子里大约有四五户人家,唐若瑾看着大门上龙飞凤舞的“唐府”两个大字,心中酸涩,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就是从这里出去的,年仅四岁就送到了庄子上自生自灭,最终因为一场严重的风寒丢了性命,到死也没能回家。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家人如此狠心地把稚嫩的孩子放养到庄子上的?

    马车没有在正门停留,而是直接从侧门进去了,一直到了二门才停下来。

    唐若瑾下了车,魏mama和以琪紧随其后。一个婆子过来,悄悄打量着她,行礼后道:“大小姐请随我来。”

    穿过一个不大的花园,来到花厅。穿着豆绿色比甲的丫鬟迎了过来:“大小姐到了,老太太和太太都等着呢。”引着唐若瑾进了花厅。

    唐若瑾眼睛一扫,首位上坐着个老太太,五十岁左右,穿着绛紫色寿菊纹的褙子,正直直地看着她。料想这位就是老太太了,她前行几步,施礼道:“若瑾见过祖母。”

    老太太看着从门口进来的唐若瑾,此时已是傍晚,门外是红彤彤的晚霞,她脚步轻盈,身姿翩跹,像是从万千霞光中走出来,一双眼睛清澈灵动又隐藏着勾人的魅惑,像极了她的生母。老太太眯着眼睛,那个人啊,那样的美丽,勾走了儿子全部的心,明明是大家闺秀,性子却十分单纯,对大宅里的勾心斗角一窍不通……

    半晌没听到答话,唐若瑾疑惑地抬头,见老太太盯着她,嘴角紧抿,脸色有些发白。老太太的身边倚着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小姐,轻轻摇了摇老太太的胳膊:“外祖母见了表妹,实在是太高兴了,怎么看都看不够了。”

    老太太也回过神来:“起来吧。你父亲还没下衙,这是你映雪表姐,那边是你母亲和meimei。”

    唐若瑾转过身,左边的椅子上坐着位不到三十岁的女子,穿着件秋香色牡丹纹的褙子,细细的柳叶眉,圆圆的脸,温柔可亲,看来就是自己的继母了。她施礼:“若瑾见过母亲。”

    陈氏忙站起身,把她扶起来:“若瑾一路辛苦了,无需多礼。”这个大小姐可真是漂亮,听说十分肖母,那她的生母定然也这么好看了,难怪老爷……不过,她身上的衣服是怎么回事?老太太每年都会派人给她送去四季衣服各一套,难道就是这种棉布衣裙?看起来十分粗糙,府里像样的丫鬟穿的都比这好。

    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跑过来,梳着双丫髻,毛绒绒的头发覆在前额,露出一双极黑亮的大眼睛,“听说你是大小姐,我是二小姐,她们说你是我jiejie。”

    陈氏一把拉住她:“这是你meimei,嘉珍。你还有个弟弟嘉瑞,在书院进学,每十日才能休沐,等他下次回来,你就见到了。”

    唐若瑾点点头,宋逸成已经仔细给她介绍过唐府众人了,唐府人口简单,老太太膝下一子一女,儿子就是唐若瑾的父亲唐府的老爷,娶继室陈氏,生一子唐嘉瑞,年十一岁,一女唐嘉珍,年五岁。老太太的女儿当初远嫁到江西,生了一女柳映雪,年十四岁,比若瑾大几个月,柳映雪是四岁时其母病逝后来到唐府的,当时若瑾还没有去庄子上。

    唐嘉珍好奇地打量着她:“我有一套瓷娃娃,能一个套一个,你有吗?”

    唐若瑾微笑:“我没有。”

    唐嘉珍又道:“我有一个木头娃娃,是哥哥照着我的样子给我雕的,你有吗?”

    唐若瑾继续微笑:“我没有。”

    唐嘉珍同情地看了她一眼:“你什么都没有,我的娃娃可以给你看看,你可以摸一摸,但是不能送给你。”

    唐若瑾一本正经地点点头:“那就多谢二meimei了。”

    唐嘉珍却突然害羞起来,扭捏着蹭到陈氏的腿边,拉起陈氏的裙子遮住小脸,只露出小鹿般的大眼睛:“不用……谢。”

    陈氏摸摸她的头:“又淘气了。”

    老太太清了清喉咙:“过来见过你表姐。”

    唐若瑾转过身,柳映雪倚在老太太身边,柳眉杏眼,皮肤白皙,穿着樱粉色妆花褙子,正笑盈盈地看着她。唐若瑾施了一礼:“表姐。”这位表姐是老太太女儿所生,父亲在江西,但是自从来到唐府,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看她倚在老太太身边,扶着老太太的胳膊,应该是很得老太太欢心的。

    柳映雪忙起身还礼:“若瑾表妹。”这个表妹不是从小就养在庄子上的吗,怎么行动举止一点也不粗鲁?从她进来到和各人对话行礼,都不像是没教养的野丫头,倒像是从小在闺阁中养大似的。“表妹人在庄子上,庆国公世子却突然来提亲,真是让人意外。表妹是如何与庆国公世子相识的?”她的杏眼一眨,很是天真好奇的样子。

    “议亲前我并不认识庆国公世子。”唐若瑾淡淡地道:“世子来提亲,想是因为两家门当户对吧。”

    老太太不悦地抿着嘴,“什么门当户对?莫要胡说。你父亲只是个五品官,那庆国公却是掌管着五军都督府的国公爷。”

    “哦,是这样啊,我自幼离家,并不知晓父亲是几品官员。”唐若瑾的话带着几分漫不经心,“那或许是国公爷与父亲性情相投,喜欢父亲的为人处世吧。”

    “你父亲和国公府的人并不认识。”老太太紧盯着唐若瑾,试图从她脸上找到答案:“庆国公世子是不是去过庄子上,认识了你。”这个丫头除了不够白,论容貌也算的上倾城,那庆国公世子若是见色心喜,也很有可能。

    “世子倒是去过庄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