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小说 - 历史小说 - 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穿书]在线阅读 - 第142节

第142节

    “坐驴车。”贺知书回头看了看在车里的万金凤。

    万金凤的确是个美人坯子,起码在村里面,是一朵相当俏丽的村花,她皮肤不白,眉毛也粗黑,嘴巴略厚,和城里的姑娘不一样,但也确实是别有一番韵味。

    只是这种韵味,在又白又纤细,长相也更为精致,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万幸面前,就显得……有些太土气了。

    贺知书想了想,还是又补了一句,“我来了这么久,也还没有尝试一下,这次想试试看。”

    万金凤咬咬唇,低眉顺眼的说,“坐车不好吗?坐车咱们半个钟头就能回到家了。”

    从镇上通往他们村的路被修成了一条柏油马路,走着平稳极了,开车的速度只会更快。再说了,外面天这么热,何苦要在驴车和马车上耽搁这么久的功夫?

    从轿车上下去,瞬间就能吸引到所有人的视线,这样不好?!

    贺知书笑了笑,眯了眯眼睛,也不知道是透过万幸看到了谁,半晌,他说道,“我坐驴车。”

    从前他也喜欢这些东西,可却从来都是不被允许的。

    然而和他不一样。

    他那位三哥,从小上树下河,就没谁能禁锢的住他。曾经他也见过那位父母皆惧怕的不得了的祖父,可祖父唯有对于另外三个子孙才是真的疼宠,到了他这里,也就变得淡淡的了。

    贺知书不明白为什么,但是今天看见万幸,似乎又懂了些。

    老人总喜欢简单干净的孩子,万幸就是。

    可他呢?

    他妈为了能在贺家留下,他为了他和他妈的以后处心积虑,又错了吗?

    贺知书缓缓的走上了驴车,还没坐稳,后面的万金凤也在车上换了衣服跟了过来。

    她特意换了一身颜色鲜艳的衣裳,和万幸黑白搭配的上衣和短裤一比,整个人就像是朵夏天盛放的花儿似的。

    万幸被她那条亮黄色的裤子给闪了一下眼睛,连忙拿着草帽带起,慢悠悠的坐了起来。

    “你去哪?”贺知书见她起身,下意识的问道。

    万幸诧异回过头,对上了万金凤仿佛燃烧着火焰的双眼,说道,“小高!”

    万志高迷迷糊糊的爬起来,打了个哈欠说,“宝姐咋了呀?”

    “咱骑马去。”万幸看着不远处老乡牵着的两匹马,干脆利落的从驴车上跳下,捂着自己的帽子,朝着赶驴车的老大爷喊了声,“大爷,您先走吧!”

    “诶!”大爷一笑,眼角的纹路看的人心里就是一阵的亲切。

    很朴实无华的一幕。

    然而灵巧的从车上跃下,奔向了远方的骏马的少女,却不知因何缘由,在贺知书的心中留下了极为浓墨重彩的一笔。

    作者有话要说:  宝丫:崽,不能早恋!

    小高崽(懵懵懂懂):嗯……嗯?

    贺知洲:我恨啊!

    第129章

    万幸只是会骑马, 但是技巧其实也顶多能驯服一下从前马场里面圈养的名马。

    像是这种山野上长惯了的,哪怕前面有养马的马夫带着, 也不能确保一路上就能安安稳稳的到地方, 因为马如果精神起来,那可也都是人控制不住的。

    所以哪怕是万幸,这一路上骑得也小心。

    而且她没打算骑一路,毕竟什么保护措施都没有,顶多半小时,人的皮肤就会受不住了。

    骑速一直没有太快,万幸骑到半路上, 就和络绎不绝的车队遇上了, 这十里八村的都是熟人, 哪怕万幸后来经常在镇上住着,后来又去了北京, 可到底都是在乡亲们眼皮子底下看到长大的, 顺个路的, 也都能有人带回去。

    万幸最后找了一家架着驴车,像是在城里卖完了东西,打算回村的一个大叔, 跟着万志高一起下马了。

    万志高一下来,便忍不住的看了看腿根,一个劲儿的说,“哇,宝姐, 骑了没多久,我大腿现在沙痛沙痛的,是不是破皮了啊?”

    万幸看了看,是有点红。

    她随身带的有清凉的药膏,给万志高涂上之后,没一会儿万志高就不再觉得疼了。

    夏天,小孩子恢复强,这种小伤口,一天的功夫就能愈合了。

    大叔的车上有个孩子,穿着老旧的上衣,底下没穿裤子,估摸着也就两三岁大,光着腿露出个小叽叽,口齿倒是清楚,一副老成的做派,正好奇的看着万幸姐弟两个人的互动。

    万幸刚才特意从宴席上抓了一大把糖,两边的兜兜和身上的背包里面鼓鼓囊囊的全都是,一看见这孩子黑白分明的眼神,便忍不住抓了好大一把出来。

    小孩子大概到现在也没见过这么多的糖,惊讶的嘴巴都合不拢了,一双通亮又特别大的眼睛一转不转的盯着,万幸眼睛弯弯的,摸了摸孩子的脑袋,说道,“崽崽以后要好好学习,以后上大学找个好工作啊。”

    两三岁的孩子,其实并不懂得什么叫做好好学习,也并不懂得什么叫上个大学,再找个好工作。

    但是对于他来说,在回乡的道路上,遇到一个jiejie,给了他好多的糖,这种美好的回忆,大约是能够一直记得的。

    果然,小朋友眼睛一亮,特别肯定的点了点头。

    “读书!上大学!谢谢jiejie!吧唧!”最后小孩儿盯着脏了吧唧的大嘴巴,亲了万志高的脸一口。

    ——万幸给万志高的脸推过去的。

    *

    回村之后,整个万家的老宅就被包围的水泄不通。

    人多的时候,自然话题就多得很,同村的、邻村的大爷大妈大叔大婶们全都聚在了一起,商量着今天的喜事。因为张敏静辈分高,在村子里的后辈也多,万报国老早就已经定下了这附近办理‘走席’的团队,专门做这些婚宴请客的,在今天要大办一场。

    “三哥,我看今儿少说得摆个三五十桌啊。”万报国擦了擦脸上的汗,虽然累,可还是开心的。

    万中华大致扫了一眼,里里外外已经坐不下什么人了,张敏静和村里的几个老人坐在拉出来的一个大沙发上面围着说话,还有好些人或站或坐的在院子里面、院子外面的街道上,每个人知道今晚上有喜宴,一个个的都喜气洋洋的。

    三五十桌倒是也不至于,毕竟一个桌上能容纳九个人,他们这里是大圆桌,可能凑个十几二十桌的也就够了。

    万中华想了想,说道,“先准备着吧,乡亲们也难得吃顿这么好的,吃不完的也都能就近带回家里吃,多上点清淡的菜,rou菜大菜都尽量是腌制的、能放的,猪牛羊也别吝啬,该上的就上。”

    万报国一笑,“这早就跟人家厨师说过了!”

    兄弟两人相视一笑,彼此感叹着看向了院子里面。

    这又能想到,当年就连吃一个白面馒头都舍不得的大家庭,如今居然能过上这么富足的生活呢?

    “对了,哥。”万报国眼睛左右瞟了瞟,轻咳一声,说道,“你就没发觉,今儿这宴席上,来的都是些带着家里小伙子过来的婶子?”

    万中华面无表情的扫了一眼,找了个土疙瘩坐下了。

    兄弟俩人这会儿在山上巡林,往下看自然也更能看到就位于山脚下的万家,谁的眼睛都不瞎,那一屋子的女人和屋里的男孩儿,他俩怎么可能看不见?

    都是混出来的人精了,这些乡亲们打的是什么主意,万中华还能不知道?

    他要是不知道,他又何必要把万报国给揪出来,借由个上山巡林的借口一直不回去呢?

    万报国读懂了万中华这表情,毕竟几十年的亲兄弟。当下‘嘿嘿’一笑,乐不可支的说,“这不也是迟早的事儿啊?宝丫等过了冬天,来年可就十四了,你就真不为了她以后打算打算?”

    “宝丫是个有主意的孩子。”万中华闷闷的说,“她的大事,她自己cao心。只要是她看上的,我和她妈就肯定没意见。”

    万报国点点头,“话是这么说,但是宝丫毕竟还是个姑娘,咱们当长辈的,咋着也得给把把关啊。要我说呢,也不求对家是什么大富大贵的,要钱咱有,生活过得去就是了,只要能不让咱宝丫受苦,能疼她一辈子的,就是个瘸子咱也认了啊,是吧。”

    万中华想了想,特别认真的点了点头。

    确实,只要是个好人,能疼宠宝丫一辈子的,哪怕是个身无分文的瘸子,那又能如何?

    当年,陈晓白嫁给他的时候,他不也是个空有一身蛮力的聋子吗?

    不过转念一想,万中华又说道,“那也不能就安安分分当个一辈子的瘸子,我闺女以后可得享清福的。”

    “……那也得宝丫能闲得住啊。”万报国一阵的叹息,眯了眯眼睛,指着下头说道,“你瞧瞧……那是不是宝丫,那是不是她带着一群小猴崽子又下河去摸鱼去了?”

    万报国也是很纳闷了。

    宝丫今年怎么说也十三岁了,按照一般的姑娘家家的,这年纪都该爱美爱漂亮起来了。

    他是不懂,但也能知道,村里还有不少小姑娘,摘了花往头上戴,家里有长辈的,也都喜欢给小姑娘抹抹那化妆品的,谁家小姑娘都有个口油。

    别说是下河摸鱼了,夏天除了裙子,连裤子都不爱穿的。

    怎么就他们家宝丫跟人家家这小姑娘不一样呢?

    万中华看了一会儿,乐了,“宝丫就喜欢这些,随她吧。”

    估计也是在城里憋坏了,成天除了上课就没事儿干,毕竟丫头从小也是在山上野惯了的,没有地方能让她玩,宝丫想必也寂寞的很呢。

    *

    张格文落后了车队一步,在团队其他人的带领下前往了当地邮局。

    拿起电话的那一刻,他的手甚至是带有些微微颤抖的。

    邮局的工作人员知道眼前这位身份的尊贵,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给倒了一杯茶水,问道,“先生,需要帮助吗?”

    张格文扭扭头,摆了摆手,终于,伸出颤抖的手指,拨通了一个北京的号码。

    秦国毅接到电话的时候,正打算带着秦千汐和沈荣思一起出去吃一顿饭。

    在听出了电话里的人是谁的时候,不由便僵住了。

    好半晌,他才迟疑的喊了一声,“老张……?”

    正打算推开门喊人的沈荣思听见这一声称呼,也当下僵在了原地。

    半晌,她表情沉静,让在后面安安静静的负手等着她的秦千汐暂时先回房间,自己则是关上门,站到了秦国毅身边。

    午后十分的寂静,关上了大门,话筒里的声音也清晰可闻,沈荣思能够听到话筒里面传来老迈又显得苍凉的声音,在电话那头说,“老秦……孩子……可能找到了啊——!”

    孩子可能找到了?

    沈荣思只觉胸口开始重重的狂跳,一口气从胸口跃出,让她整个人都软了下去,几乎是强撑着,才努力的坐到了椅子上。

    话筒里面的声音还在继续,张格文说话的同时,脸上已经溢满了眼泪。

    他掏出一个方格手绢,在脸上擦拭着,一边吸着鼻子,一边低着头,说道,“乐乐和千汐的孩子……八成是找着了。我这次下乡开展矿物研究、修复文物工程工作,要和当地负责人洽谈,也是因缘际会,发现了一个姑娘,约莫十一二岁,她的手上,有一串手链,就是当初……当初你嫂子交给千汐的那条链子。”

    秦国毅和沈荣思互相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底的震惊以及不敢置信。

    沈荣思接过话筒,“那,链子呢?!”

    “我已经让金森送回北京去了——一秒钟都没有耽误。那条链子上,还有当年冬冬的出生日期,我虽然老了,可我也记得清清楚楚。”张格文忍不住说道,“带着链子的孩子,长得好看,人也聪明,收养了她的家庭,将她教的很好,是个很出色的孩子。”

    可这一句话说出之后,却又让沈荣思即将爆炸的思绪重新回笼,复又冷静了下来。

    多少年来,寻找秦千汐那个失踪的孩子,在她心里,几乎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完成连死都不甘心的执念。可到现在,有了确切的消息之后,她却逐渐的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