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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杨卿和正盯着他的手思索。

    从明虔之这个角度看下去,能看到杨卿和眨巴眨巴的眼睫毛。她侧躺着,一手支着自己脸颊,手肘压在枕头上,脖颈手臂的漂亮线条没入洁白的被子。

    是个很吸引人目光的小朋友。

    明虔之突然伸手轻轻捏了捏杨卿和的耳朵。

    有那么一瞬间,明虔之是想说些什么的,但他没打算提。他心里清楚,杨卿和是个防备心重的人。此时并不是提起这个的时候。

    明虔之最终笑了笑,揶揄道:“是吗?说不定你看的手太多了,记混了。”

    杨卿和反驳:“没人有你的手长得好,我应该不会记错的。”她认真想了想,还是没头绪,“算了,说不定哪天就记起来了呢。”

    “想吧想吧。”

    明虔之将轻淡的吻托在自己的食指上,无声无息地印在她发顶。

    有一年的夏季,明虔之在机场碰巧目睹一对母女的对峙现场。

    那时他刚过安检,一边拉着行李下扶梯,一边戴手表,正在跟着指示牌寻找自己的登机口。距离登机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时间充裕,所以他并不着急。下了扶梯走出一段距离,几句争执连带清脆的巴掌声传入他耳内,明虔之抬头,寻声看去。

    是一个母亲因为家中老人从病重到逝去,女儿一直在外没有赶回,而对女儿的迁怒责骂。

    母亲打扮得体,从穿着、手提包和妆容上看,是家境优渥的,此时她正冷着脸。能从表情看出,这位母亲在极力控制自己的怒气:“……你现在回来作什么?你看看你现在这副样子,哪里还记得自己是谁,书不读就算了,是不是也不记得谁把你带大的,她心心念念盼着你,撑着最后一口气,你倒好,最后一面都不回来送一下,打小我就看出来你没心没肺,果然养出个白眼狼。”

    “小小年纪不学好,不务正业,就你?以为自己是谁啊,能混出什么名堂?早知道我就不该生下你。”

    那位母亲气势汹汹,还带着点盛气凌人,明虔之看上几眼,目光便放到那偏着头的女孩子身上。那女孩从穿着看起来很小,也很白,白到明虔之隔着一段距离,都能看到那张小脸上迅速浮现出来的,红通通的指印。清晰可见。

    动手激化矛盾,明虔之以前见过不少这种场面。

    这与明虔之家庭处理矛盾时完全不同。明虔之家庭信奉有话直说,沟通为主,遇到矛盾就正面去解决,推卸责任归咎错处远没有解决问题重要。这大约是他父亲这边都是理工出身而被培养出来一致的思维模式的好处。

    高效执行,减少无效行为。

    明虔之因此停下脚步,他没再往前走。来往许多人都自觉避开,以免沾上麻烦。

    两个地勤人员闻声而来,一人一个拉开了几步连声劝抚,想尽量消去这场风波在公共场合下产生的影响。

    那个女孩子一直沉默。等年长女性骂完,场面暂时寂静了会儿,但在工作人员以为这事似乎就要沉默过去时,她突然嗤笑出声:“杨女士,五十步笑百步。过河拆桥用完就丢也就算了,您没养过我,千万不要这时候突然想耍一下母亲的威风,您没资格。”

    这一句无疑是火上浇油。

    母亲和地勤工作人员同时睁大了眼睛。

    一个是被气的,一个是失策的懊恼。

    很快,地勤人员反应迅速,一人护住小女孩再拉着退后几步,一人挡下了母亲高高扬起的手掌,连声劝阻。

    家庭纠纷眼看着愈演愈烈。那小女孩不傻,见她母亲又想打过来,冷笑着后退了几步。这使得那位母亲怒气更盛,正在这时,母亲手中手机响了,有电话打进,她看了一眼。表情立时变化。大约是重要电话,重要到能让一位正在气头上的人强行收敛自己的怒火。

    那位母亲平息片刻,整理一下自己,走到一旁接通。

    明虔之看着,那位母亲接电话时,那小女孩冷冷地扫了一眼,拉着行李和地勤人员道了歉后径直离开。是往明虔之这个方向走,看样子是刚下飞机,短短几秒,人就走到了明虔之的面前,擦肩而过时,明虔之递了包纸巾。

    脚步略停,被接下了。

    明虔之便继续往前走,走出几步,他回头看了一眼。

    明虔之加快处理工作的速度,在半小时内,关上了电脑,两人穿上衣服,一起出门。

    附近有商场,吃什么由杨卿和定,因为明虔之不挑。

    美食聚集在地下一层和四楼五楼,两个人在商场里逛了一圈,选了家泰餐。是杨卿和路过时突然想起泰式猪颈rou,便拉着明虔之进了店,泰餐的蘸料也很特别,酸酸的,合杨卿和的口。杨卿和口味偏重,能吃辣,这与她来自雨水丰沛的南方小镇有关,湿气重。

    辣椒散寒燥湿,能让人发汗,为了祛除湿气,整个地区都嗜辣。

    明虔之以此类推,猜测着她可能也很喜欢吃火锅串串等辛辣食物。

    他想了想,提起他公司附近的一家烧烤:“那家挺有名的,烧烤料配得好,又辣又香。”

    “我知道。”杨卿和点头应道,“我以前在那儿看到过你。”

    嗯?

    这是明虔之不清楚的事,他看她,问:“什么时候的事?”

    杨卿和回忆了一下,说:“很久了,去年秋天吧。”

    她顺其自然地说起那天晚上的情景。

    杨卿和第一次看到明虔之的时候,是个晚上。

    彼时是个周五,杨卿和下午下课后和室友一起出去吃晚饭,吃了晚饭,就近找了个K歌的地方准备嗨。

    下车地点是马路对面。杨卿和四人下车后过马路,杨卿和看完车流后抬头,第一眼扫过去,就扫到了对面。明虔之站在路边树荫影里,树荫顶上有路灯,身后店铺光亮非常。

    杨卿和注意到了那个阴影里的高个子,看起来很瘦,整个人轮廓隐约,半低着头,一手插在口袋里,在抽烟。

    烟头明明暗暗,大半面部也被阴影遮挡。

    杨卿和不着痕迹地多看了一眼。黑夜和近视,让杨卿和看不太清马路对面的男人,亮度很高的背景下,那只夹着烟的手部形状明显更吸引人的目光。

    那是只很讨人喜欢的手。

    杨卿和相信自己的直觉。

    室友低头看着地图,那个男人站的位置正好在ktv的入口旁。

    擦肩而过时,杨卿和大概估摸出这个男人的具体身高。远处看着瘦高个,走近了,才发现确实是挺高,杨卿和身高172,大约到他下巴。不止杨卿和偷摸观察,室友也在偷摸打量。

    杨卿和抬眼,看了一眼旁边的烧烤店,听说口碑不错。来的路上,室友还在说,待会叫这家外卖送上去。

    进了电梯,几个室友才敢放声:“好高啊!好像长得挺帅的!”

    “是啊是啊!”

    人对美色有本能的关注。

    好看的人通常气质突出,其身形和穿着都是容易招人目光的原因。说实话,谁不喜欢看好看的人。

    “这么高……啧,说不定很行。”

    杨卿和‘唔’了一嘴:“我刚刚瞄了一眼。”

    叁张脸立刻齐齐看向杨卿和,眼神中迸发的好奇光亮简直能立刻覆灭这几位对外精心塑造的稳重知礼又端庄的形象。还好没别人在场。

    杨卿和笑了,一切尽在不言中。

    几个人接收到了,互相对视,不约而同地露出一个微妙的笑容。

    物以类聚,臭味相投。

    杨卿和这个寝室,关系能铁到上厕所都要互相相告这种程度不是没有原因的。

    电梯‘叮’的一声,门开,迎面的气息有点闷,浓重的烟味和香水味,乱七八糟。杨卿和走在最后,不由得想起刚才擦肩而过时,她闻到的那个人身上的味道,淡淡的香味,和烧烤味混杂在一起。

    第二次看到明虔之,是来年春天的医院。开了学以后,杨卿和腰伤复发,好几天起不来床。她提前挂了号,出门前室友轮番给她摁了一阵腰,才能勉强起身,到了医院,轻车熟路地去往楼上的推拿科。

    工作日的医院也很忙碌,等直梯的人排着小队,大多数人都是走的扶梯。杨卿和站在中间这部看起来会是最快下来的电梯门前,视线放空,左右的人看看,也围了过来。

    电梯从7楼一路不停直接下到1楼,电梯门打开,里面装着的人陆续行出,走在最后的是个高个男人。

    杨卿和侧身避让着进电梯,擦肩而过时又闻到了那股隐隐约约的味道,于是她抬头。

    这一次看清了这个人的侧脸。

    视线下移,这个男人的右手一直按压在自己的上腹,左手拿着诊断和病历本。

    杨卿和也顺势看清楚了那双手,手指修长均匀,角骨分明,指甲干净,修剪得整齐。白皙添分,一看就是双很有力的手。

    第叁次就是日料店了。打眼一看,杨卿和就知道,巧了。

    机会来了。

    杨卿和有个毛病是不太认脸,大部分人,她见许多次才会大概有个印象特征,因此她养成了习惯,记人,从来都是记别人的特征,比如声音、后脑勺形状、走路姿势、微笑弧度,以备下次相遇能打出招呼来。

    只有明虔之是她第一次见,就能记住长相。实话实说,那双手占了大半功劳——那是她目前最喜欢的一双手。

    杨卿和对自己的癖好毫不掩饰,她笑眯眯地,实话实说:“到底还是你好看。”

    叙述时是很寻常的口气,并不为早就注意到明虔之而感到不好意思,也不担心明虔之会多想。只是她没有说,一瞧见明虔之的手用力,就会联想到他抓着自己的腰时的场景,那种力道的传达,只单凭手背上凸显的血管青筋,就能让杨卿和想入非非。

    明虔之接下她的喜爱:“谢谢夸奖。”

    他将手摊在桌上,注视着杨卿和,心想:真是无巧不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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