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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第一次吃饭时,两人只是保持着适度的交流,毕竟是由一个并桌引发的礼尚往来。

    那么后来一次次的聚餐里头,却是快速累积起了关于彼此的资料量。

    喜欢、不喜欢的东西、顺序,不知为何入眼后暗自记下,预备着随时有可能会出现的下次。

    餐点一一送上,不兴对餐点摄影的两人便习惯性替对方排弄餐食。

    两块鲈鱼连同节瓜、香菇一起递过去他的餐盘,杜佑是均衡派,并没有什么特别不喜欢的东西。

    而肋排在他巧刀之下迅速就成一口大小,李巧书喜欢不必切直接吃,于是由他代劳,分工默契。

    「结果真的是栗子,而且还是栗子泥,不觉得上面很像蒙布朗吗?」

    「可能这就是他的特色?还有整颗的栗子,在沉下去之前最好快点吃掉。」

    「啊这真是不给人好好吃啊」

    杜佑抿唇笑了下,看她不太习惯这种装饰性高于易食性的品项,慢慢的动作着,颇为谨慎。

    李巧书本来就是个节奏不快的人,再加上不知何时没了疏离感,自然就像在家吃饭一样轻松。

    桌子不大,于是手与手、头与头,莫名亲近。

    「你觉得我会不会有点点太多了」

    李巧书为自己的一时兴起,在餐盘还剩下三分之一时不挣扎了。

    好吃,真的是好吃,可是胃里头大概只剩不到一成的空间,而且还得留给甜点。

    甜点,有三个啊。

    「吃不完就不要勉强,打包带走就好,勉强自己也不好受。」

    杜佑递了张卫生纸过去,看她吃饭,竟是自己也多吃了些。

    但饶是如此,桌上食物还是剩了有四分之一,他也吃不下。

    「好吧,听你的。」

    她放过自己,拿起餐巾擦嘴,脸上还有那么点遗憾,大概是老了、老了的那种遗憾。

    「上次看信里提到,很久没吃甜点了?」

    杜佑看着甜点上桌后,眼馋的不行的李巧书,心头莫名情绪涌动。

    而李巧书则幽幽地表示:「嗯主要是过了25岁,忽然感觉自己很容易胖」

    年龄之于性别并不一定有能画上等号的正确关系。

    但跟新陈代谢的纠葛绝对不容质疑。

    或许是生活型态的改变、饮食、压力、运动等,族繁不及备载。

    要人胖起来实在太容易,而瘦下去就成了遥不可及的梦。

    回想青葱岁月,一天四餐都还犹嫌饿。

    现在呢?

    饿得对自己头头是道,会胖啊,要节制啊。

    像个不争气的大人,管不住心,便对自己的嘴三令五申。

    坏是自己,锅是别人。

    听完这一番纠结苦恼,杜佑又笑了,把桌上的甜点插了一勺过来给她说。

    「没关系,以后我们一起吃。」

    布朗尼被送到嘴前,李巧书忽然意识到。

    这或许是第一次,他明确的表达出以后二字。

    而对此,李巧书的反应是

    直接就着他的手,将叉子上的布朗尼给一口吃掉。

    嗯,是甜的。

    「那就交给你了。」

    像是交接仪式一样,李巧书散漫的把重责大任交给他,说真的,她有时连自己都懒得管。

    其实她大概也是有点感觉,一种在他面前松懈了的感觉,似乎不错?

    「一言为定。」

    拿着叉子的男人抿唇笑了,带着满足,却又像是更不满足。

    什么时候算得上是时机成熟?

    而时机成熟又该以怎样的方式迈向下个篇章?

    说没有想法是骗人的。

    两人分食完甜点之后,桌面再度净空了,桌旁多了个袋子,是没吃完的打包。

    如果说最惬意的时间,那或许是在好地方,好时候,多了那么点困倦。

    但却又因为地方太好、时候太好而舍不得阖眼。

    他去了趟洗手间回来,就看见李巧书伸手挡住了一个哈欠。

    五官眯在一起而后重新归位,只有眼角偷偷多了一点水润,看得出人有些困。

    其实他早就发现了,这女孩个性有时很两极,想事情很快,偷闲时很慢。

    像是自己调适出了最佳的系统应用频率,用以减少无谓的消耗。

    散漫可能给人感觉懒惰,但她散漫的合情合理,看着却很舒服。

    清澈的仿佛能透出光,然而轻轻一转,便折射出不同的色彩。

    他对于自己的发现盘点了下,发现这大概就是一切的起源。

    心动的起源。

    杜佑坐回位子上后便开口。

    「巧书。」

    这是他第一次把她的名字给念出来。

    看他端正,李巧书瞬间回过神,把自己回正起来。

    「怎么了?」

    她一手放在腿上,一手放在桌上,歪头询问,眼神还有些许倦意,看着无辜又可爱。

    分明样貌也不是可爱型的人,她给人感觉冷些,但杜佑却知道,她在他心里那便是可爱。

    谁都没有她可爱。

    「我可以向妳提一个冒昧的请托吗?」

    「好的,您说。」

    她好像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没了防备,懒散与直觉冒出头。

    眼睛都还在眨着,还带上敬语,硬要装清醒,莫名有趣。

    像是土地上小小的蘑菇和野花,都是自然成型的美好。

    杜佑看着,脸上不自觉挂上笑意。

    开口,好像便是顺水推舟,半点没有犹豫。

    「我很喜欢妳送我的第一封信。」

    喜欢送我信的妳。

    「喜欢我们第一次去看的电影。」

    喜欢一起去看的妳。

    「喜欢妳搭配出来的三明治。」

    喜欢做东西的妳。

    「喜欢电影院旁的公园。」

    喜欢一起散步的妳。

    「喜欢展览会场。」

    喜欢一起看展的妳。

    「喜欢钢笔专卖店。」

    喜欢一起逛街的妳。

    「喜欢这间咖啡厅。」

    喜欢妳。

    「可以的话,我想继续喜欢妳。」

    正大光明的牵手,不必担心唐突的联络。

    名正言顺的相邀,浸入生活。

    在风光正好时,将人安稳放在心上。

    他试着去牵起她的手,用不知道什么方法的变出一朵玫瑰花,跟着便递给她。

    不再像之前的各类花种,而是明目张胆,表情示爱的花。

    话挑明了,不留一丝模糊。

    「巧书,我喜欢妳。」

    很喜欢,喜欢的藏不住。

    话说完,一时间有些沉默,相对无言。

    杜佑难得如此忐忑,面上不显,但手指隐约收紧。

    第一次谈感情,哪能真的这么云淡风轻。

    而李巧书虽是沉默着,但倒是没有那么紧张,只是在想。

    幸好谁都没有自作多情。

    这可真好。

    「这么巧,我也喜欢你。」

    拿着玫瑰的手伸了过去,和玫瑰一起放到他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