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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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得请我吃顿贵的。 多贵?何堂这人倒是会得寸进尺,她一同意,他便开始拿乔,我帮了你这么多,我觉得应该是你按我时薪来请我吃顿饭。 江意瞪了他一眼,我没钱,不吃就不吃。 她抱着电脑转身就走,他闷笑着拉住了她的手腕,你个小气鬼,我请还不行吗? 她的手腕很热,他微凉的手指寻着热源想往袖口之上探去取一会暖,一时间暧昧顿生,这是这段时间以来,他与她最近的距离。 江意将手从他掌中抽回,别跟我动手动脚。 看着空落的手掌,何堂神情一敛,幽深的眸中不知是轻微的失落,还是捕捉猎物的耐心十足,他向后退了一步,与她重归了正常的疏远距离,走到了门口,走,我关灯。 江意想不到何堂带她去的是Amber,他没有提前预约,怎么订得到的?吃这一顿饭,就得两个小时打底。 我一身工作服,需要换衣服吗? 何堂看了她一眼,你不是挺好看的吗? 直男眼中的好看就是全身是一个颜色,小碎花、薄纱、蕾丝、亮片、渔网和刺绣都觉得是乱七八糟。当然,薄纱这种,留在床上穿可观赏性更强。 我还以为它家对着装有要求。 何堂倒是从未注意过dress code这回事,去餐厅吃饭,除了见客户或商务宴会他要穿正装,平日里他都一身休闲装,也没人把他拦下。从小吃惯了各种高级餐厅的人,就觉得dress code特别荒唐,不就是吃顿饭,何必呢? 走到门口,侍者将他们引入时,他低头悄声对她说了句,我下次穿着T恤和大裤衩带你来。 江意被他逗笑,我在英国留学时,放假了南下去伦敦,跟朋友预订了Ritz的午餐。朋友跟我说必须穿正装,不然不让进。我当时不信,但还是穿了套正装进去。进去后观察了下周围人的穿着打扮,就,都挺唐顿庄园风的。 是去那玩cospy吗?何堂一贯毒舌,他看着酒单,喝酒吗? 喝啊,给我开瓶贵的。 Amber藏酒丰富,许久没喝酒的江意有点馋了,不喝他瓶贵的,怎么能让今晚的加班回本? 何堂却只给她点了一杯香槟,你还得回去工作,晚上少喝点,下次休息日带你出去喝酒。 江意内心翻了个白眼,资本家果然会算计,还得让她充分出卖体力和脑力劳动,微醺才是工作效率最高的时候好不好?更何况,你何时才能给我放个假? 跟她分手后,何堂业余时间在干一件很无聊的事,他在学看星盘。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先是无聊至极地搜索了天蝎和白羊合不合?否则怎么江意总要跟他吵架?是天生不对付吗? 他是无神论,更是唯物主义,但看着江意的星盘,他也不得不承认,还真有点准。 比如,江意此时虽在抱怨着工作辛苦,但却不是晒辛苦,而是她的表演欲。她喜欢让他看到她的光芒,在他面前展现魅力。甚至有种让世界看到的野心,她觉得理所当然地我这么棒,我就是要有存在感。 他的性格与她截然不同,但不妨碍他喜欢她身上的阳光四溢,甚至是一丝的drama。 不是我不放你假,这不是你能者多劳吗?他像是在做小白鼠测试,先是委婉地夸了下她。 江意喝了一口酒,好喝到飞起,这是第一次在工作上被他表扬,嘿嘿,我真这么厉害了吗?虽然我也这么觉得。 许久没有在餐厅里坐下好好吃顿饭,都是外卖草草打发了事,她又呷了一口,她这么聪明,还这么努力,能不厉害吗?做事效率越来越高,多线程并行时干活都堪称完美! 何堂憋着笑,他的小白鼠果然经不起夸,才一句能者多劳,都能让她尾巴翘上天了,对啊,昨天连Daisy都特地向我夸你做事很棒,很快就能独当一面了。 那我得感谢你这个师傅。江意端起酒杯敬他。 在何堂这样的人身边工作,被他提点着,一定是比其他人走得快的。江意知道自己是被优待的,否则她这样的junior,怎么可能有资格直接让boss手把手指点她工作呢? 工作上,他的时间就是金钱,管理这么大的一家私募,只要他在香港办公室,就有一队人等着向他汇报工作。他看似清闲地与人出去打高尔夫、去高级餐厅享受食物,也是他洽谈生意的时候。他不需要自律这种扯淡的良好品质,他的时间已经被工作行程填满。出差就更累了,特别是去美国,他在美国有公司,一个月去一次。他没时间倒时差,直接在飞机上全程工作,来回都是连续24个小时工作。不然去了和回来了都要倒时差,他没法这么奢侈地浪费时间。何堂刚刚开玩笑说让江意付他时薪,她是真付不起。 他与她碰杯,发出了清脆的响声,他不吝赞美,有你这样聪明能干的徒弟,是我的荣幸。 江意放下酒杯,你何时这么会夸人了? 是我以前对你赞美太少了吗? 她摇了摇头,不用,太多了反而让我觉得你在哄我,而不是我的真实水平。 在工作上,我没必要哄你。何堂不以为然,我只怕骂你时你会哭鼻子。 餐厅的色调是温暖的,江意撑着头看他,他还是那么帅,帅的让她心动,她却不想跟他谈感情。 她在情感世界里,对他,一向是个莽撞的孩子。太强的占有欲,执着地想要得到,得不到就干脆放弃。宁可不要,也不要一半的他。 好,那就不要哄我。她说完便低头吃那份主题为酸甜苦辣的餐前小食,并不看他的反应。 何堂觉得她又在勾引他了,她是不是总喜欢在他面前端着,然后说点暧昧的话。却又止于此,并不想跟他和好,让他猜不透她的真心。 这太不江意了,从前她对他的喜欢,如锅中被煮熟的粥,沸腾到外溢。他知道,他笃定,她在爱着他,毫无保留地爱着他。 看着她拿着小木棍,红唇微张,将那颗红梅鸭肝球送入口中,轻轻一咬,无意识地舔了下嘴唇时,何堂内心有股燥热。 Amber置地于东方文华,他想起了他们上次在这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