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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七章 最后的风度

    第七章最后的风度——到底是谁难以相处。

    人过了二十五岁,开始有一件事情隔三差五地就会出现来sao扰你:当你某天接到了十几年都不曾联系过的小学同学的电话;当你打开微信突然有一个陌生的头像右上角带着一个小红圈圈登上第一行,而这个人早已把你的朋友圈设限,你从来都看不到他/她的近况,甚至你根本不知道你看不到;当你某天心情特清朗地到了办公室,桌上放着的不是你期待已久的网购快递,而是一个扎眼的红色信封,但是你也是在看过那个信封之后才恍然大悟,哦~原来单位里还有这么一号人物,如果他/她能亲自送请柬,你简直想说一句“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没错,人过了二十五岁,红色罚单就会时不时地突如其来,不仅仅是因为你周围的人都到了适婚的年龄,更因为你已经有了缴纳罚单的经济能力。曾经看过一个访问节目,说二三十岁的职场人,婚礼礼金的开销所占比重非常之大,遇上了吉祥日子比较密集的月份,月薪一半以上都用来包了红包。

    对于朋友的婚礼,我是很少参加的。关系不好,人名和脸都对不上的,我当然不去,因为我可不认为当我结婚的时候他/她肯赏面光临,当然,我也不会连这种关系层面的人都邀请。关系太好的,如同闺蜜甲乙丙这种,我们已经商量好了,就别拿着人民币在几人中间兜兜转转了,没意思。至于处在以上二者中间的那类人,虽然没有一定要去的道理,但是也没有一定不去的借口,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就会不可免俗地包好了红包,掺杂在一群素未平生的人群中,吃一顿吵得人晕晕乎乎的饭。

    但是直到今天,我才终于明白,人生中还得面临一类人的婚礼——前男友。

    不像许多其他的同龄女生,有着大把大把形态各异品类齐全的前男友。我的前男友只有一个,就是毛裤君。收到毛裤君的请柬是个明媚的星期六,忽然接到快递小哥的电话,叫我下去取快递。我琢磨着最近也没在网上买什么啊,直到拿到快递,看到上面刻意努力,仍然歪七扭八的字体……

    烦躁。这是我收到这张请柬时候的唯一心情。

    当年明明和他说得很清楚,说好了我是个讨厌黏黏唧唧的人,所以既然分手了,就别再联系了。这是我很给大家面子的官方说法,我内心的险恶独白是,去他的分手以后做朋友的扯淡老梗,朋友我多的是,不欠你一个,只有老死不相往来,才能让我彻底忘记这段失败的恋爱!

    看看,都说得很清楚了嘛!还几个破请柬来干什么?!要是你真的欠这几百块钱,我给你在微信上包个红包发给你就完了嘛!哦对,忽然想起,我没加他微信……

    好吧,那打个电话说一声,我给你转账也行啊!

    拿到了快递一路腹诽到家,刚进家门就听见手机在响,一串陌生号码,还是座机号。

    “喂?”我接通电话。

    “是我。”

    听到这两个字我就马上有破口大骂的冲动,搞什么搞,三四年的不联系,一打电话还不给我老老实实地自报家门,还来一个这么傲娇的开场白,你怎么知道我就一定能听得出来你的声音?!三岁看八十,人一旦自恋了,就是一辈子都改不了的臭毛病!

    我在内心将以上内容飞快咆哮完后,用十分礼貌的语气问,“您是哪位?”

    那边显然愣住了,我心里一阵暗爽,你给了我什么好处啊,我凭什么就一定要记得一把四年没听过的声音?!

    但是不论怎样,事实是,我记得。想到这里,我有冲动想一巴掌扇死不要脸的自己。

    然后他的声音也生分了很多,说他是某某某,说他要结婚了,说他给我寄了请柬,说让我务必要来。

    我敷衍地“嗯”了五分钟,然后说,“最近工作忙,到时候再说吧。”

    我以为电话就这么挂了,他又抢在我挂电话前着急地补了一句,“你一定要来。”

    我“呵呵”了一声就挂了电话。

    上大学时“呵呵”这个词很流行,我曾在□□签名上声明,谁对我呵呵,我就果断拉黑他。

    直到今天我才发现,换个立场来看,这个词儿其实挺不错,能够达到我不动声色又极尽鄙夷的高难度要求。

    挂了毛裤的电话,我立刻拨通了闺蜜丙的电话,阿丙毕业之后也留在了省会,工作的地方和毛裤只隔一条街,我认为此时她应该能够帮助我抚平凌乱的内心。

    “喂!你知不知道毛裤结婚的事情!”电话一接通,我就劈头盖脸地问。

    “知道啊,”阿丙特云淡风轻地说,“哦哟,他还叫你啦,真是挺有挑战性的嘛!”

    我无语,这算是什么反应?!我问她,“你说我去不去?”

    “去啊!”阿丙一刻都不带犹豫的,后半句却暴露本性,“为什么不去!前度结婚诶,千载难逢的闹场子的好机会!要知道我就一直特憧憬我能有这机会,也好来闹他个轰轰烈烈!”

    我差点从沙发上掉下来,算了,阿丙一向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八卦教主,一张萝莉的外表下包裹着一颗暗黑的心。于是我说,“那你去不去?咱俩一起?”

    阿丙惊悚道,“我为什么要去?!又不是我前度,我去了连闹场子的立场都没有!而且别忘了,当初你俩分手我可是第一个举脚赞成的,这么个奇葩我干嘛给他包红包?哦对,上礼拜我领导他儿子结婚,已经把我这个月的红包预算透支了,一毛钱也没有了,就算我去了也只能给你前度的红包里包报纸了。”

    “去嘛!”阿丙的毒舌是远近驰名的,有她在我旁边,不管身处怎样的龙潭虎xue,我都有种扛着一支□□傍身的安全感。所以我放下底线软磨硬泡,“你的红包我来包,你陪我就行。去了还能见见老同学啊!”

    阿丙显露出□□裸的鄙视,“我说北鼻,你说这话亏心不亏心啊,咱班当初除了你俩神经不正常的一对儿精神病莫名其妙地在一起了,向来都是男生女生互相看不爽的好吧!就咱班那几个歪瓜裂枣的男生,尤其是和您那前度关系要好的那几个男人,别说是我了,换咱班任何一个女生,有愿意专程去见的吗,啊?!!”

    好吧,我无话可说。

    阿丙接着说,“喂,别说我没提醒你啊,这种场合不去则已,要是去了,拼的就是个气场!把你那白T恤牛仔裤都给我脱了,穿得要多亮眼就多亮眼,一定要带个帅哥去,你那儿要没合适的人选,我可以把我男朋友借你。”

    看看,这才是真闺蜜!我感动得内心一阵翻涌,“太感谢了!不过,带着你男朋友去,我怕毛裤向我投来费解而又怜悯的目光……”

    阿丙怒吼一声“